当前位置:

明起湖南开展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百日优化行动”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黄丽音 2017-11-01 15:00:22
时刻新闻
—分享—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我省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百日优化行动”。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百日优化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停止使用原来的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审批表,全面取消盖章审批手续。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通知》还指出,登记备案所需资料可以通过传真、官方网站办事大厅、公众微信号、手机客服端等方式或途径提供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异地安置、转诊转院参保人员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级统筹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除外,备案到省份即可),可以选择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医疗机构。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备案到转诊医院。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将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作为协议医疗机构准入的前提条件,进一步扩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协议医疗机构数量,特别是要将方便农民工、“双创人员”就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实现各级协议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网络全覆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认可和开通所有已接入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系统的协议医疗机构,不得人为设限,让参保人员拥有更多就医选择。

  此外,《通知》还对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建立集中清算模式,确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畅通运行,切实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建立监管机制、强化异地就医医疗监管及开展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活动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百日优化行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简化流程、完善系统为重点,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垫资医疗”、“跑腿报账”难题为目标,全面规范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打造规范、便捷、高效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医保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湖南日报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龚颖)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黄丽音

阅读下一篇

返回冷水滩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