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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3日讯(通讯员 周淑芳 周玉成 张宗伟) 4月1日,《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共有六章43条,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及法律准则作出规定。内容包括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规定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对当前市容管理中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规制;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叫停乱象等。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解决城管职责不明确,体制不顺畅,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依据不足等诸多问题,是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和举措。为使城市管理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共知的良好氛围,4月1日上午,区城管局在区政府广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讲,提高市民对新条例的知晓率,调动广大市民共建共管城市的积极性。
编者按: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让我们一起参与到城市管理提升中来,共同做城市的大管家,做文明城市公共秩序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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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丽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