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冷水滩区法院合理制定执行方法,再亮执行“利剑”,强制腾空一幢面积为3370平方米的厂房,有效释放闲置资产,以执行力度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2022年4月,原告永州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原告将某厂房及配套办公研发楼租赁给被告,被告需按时缴纳租金及物业费。后因被告拖欠租金,原告催收未果,诉至法院。冷水滩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租金、占有使用费合计160余万元,返还涉案厂房及配套办公研发楼。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前,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督促其在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后被执行人仍逾期不履行,冷水滩区法院依法对案涉厂房进行强制腾退。
当日9点20分,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案涉厂房。在执行干警分工明确、规范有序行动下,厂房内涉案物品拍照登记后,相关区域内的物品被全部搬离,整栋厂房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实际控制。
仁湾街道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在旁见证,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来源: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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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