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1日讯(通讯员 刘金玉)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普利桥法庭以调解方式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付赔偿款,尽快案结事了,心里踏实过年。
2019年9月,原告父亲伍某付无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途径杨泗庙村某路段时,与被告伍某庆无证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其中,伍某付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伍某付负主要责任,伍某庆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被告伍某庆未支付任何费用给原告,伍某付之子伍某涛遂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经过仔细分析该案件案情后,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耐心释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伍某庆一次性向原告伍某涛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5万元,并当庭兑现。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划上句号。
法官提醒:驾驶摩托车是乡镇居民出行的一大选择,但近几年来,居民因无证驾驶摩托车等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为了对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负责,还需谨慎驾驶摩托车。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金玉
编辑:周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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