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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实现“就近办”

来源:区医保局 作者:刘阳荣 编辑:周吉锋 2020-04-10 1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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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10日讯(通讯员 刘阳荣) 4月10日上午,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举办城乡医疗救助赋权乡镇街道业务培训,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待遇核定、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等职权赋予乡镇街道后如何实际操作进行详细讲解,标志着冷水滩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待遇全面实现了“就近办”。

冷水滩区自启动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以来,辖区贫困人口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到区医保事务中心“一站式”结算窗口一次性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险赔付、城乡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结算程序,不用再到各个单位办理报账手续。冷水滩区医保局自2019年3月成立以后,承担原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能,为了加强医疗救助和各种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落实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要求,本次将没有进入“一站式”结算的所有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待遇核定和资助参保事项全面赋权乡镇街道办理,救助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请就可办好,最大程度实行就近办。该局通过下发《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组织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明确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规范操作流程,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同时也为在2020年底前将贫困人员医疗保障转换为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助力决胜决战脱贫攻坚。

城乡医疗救助是指通过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负担。目前该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来源:区医保局

作者:刘阳荣

编辑:周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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