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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区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作者: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编辑:周吉锋 2020-04-21 1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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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区委宣传部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拟面向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

从事文字综合的工作人员3名。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区直单位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科以下职务(不含副科),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中共党员可以优先选调。报名人选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选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不适合从事宣传工作的;

(6)配偶及直属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推荐和自荐报名。区直各单位可按要求进行推荐,个人自荐必须经得本单位同意。推荐人选及报名材料请各单位统一汇总报区委宣传部1311办公室,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4月24日下午17:30。

2.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包括《区委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有关表格样式附后;推荐人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证明复印件(公务员录用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所有材料及复印件使用A4纸,除证件书原件以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由报考人员自行留存底稿。

3.比选考试。若报名人数超过6人,则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指定范围的调研文章),按1:2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进行考察。初步人选方案报区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后,确定考察人选,严格组织考察。

5.试用和调入。区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统筹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经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区委编委办备案。

上述程序实施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推荐人选质量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站在对党的事业、宣传工作负责的高度,本着对党忠诚、对区委负责的态度,严防讲关系、讲感情、讲照顾,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力。

2.坚持一把尺子量,严把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关。要认真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对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不能搞突破、不能搞特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正客观负责地推荐每一名人选。经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人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依规依纪依法,严把选调程序关。选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关注度、敏感度高,必须确保全过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依规依纪依法、稳步实施,发挥政治机关的表率作用。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对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附:冷水滩区委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人选推荐表.doc

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2020年4月17日

来源: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作者: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编辑:周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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