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治工作简报
(11月1日)
截至11月1日,省第五生态环境督察组共交办我区9批36件,其中第2批交办的“冷水滩区河东华融湘江银行有排污口直排一级饮用水源地”、第6批交办的“冷水滩区河东沿江路华融湘江银行对面,湘江河水发出异味”和第8批交办的“冷水滩区湘江东路华融湘江银行对面沿河往北50m有个排污口每天排放废水,灰白色,有异味”3个案件经与市突改办协调交由市城管局负责处理,因此交办我区的问题实为34件。截止到10月31日,我区共下发交办函98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开展监测13次。10月31日下午,我区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第六批交办的5件交办件调查处理情况,分别是:
1、冷水滩区马坪开发区207省道(黄阳司方向)永州市鑫旺碳棒厂,灰尘大,噪声大(受理编号D1YZ202000071)。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属实。 2020年10月30日,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陪同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实:该公司名称为永州市利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冷水滩区马坪农业开发区马坪村,法人代表是唐跃军,公司起建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开始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生物质颗粒制造,公司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年产量约3000吨。该公司生产时间为每天8:00至12:00,13:00至17:30,23:00至07:00 。该公司在原料切碎、粉碎环节会产生粉尘,粉尘经集灰罩统一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该公司办理了环评手续,并于2019年11月20日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取得了《关于永州市利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量3000t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冷环管字〔2019〕34号)。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0年10月30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公司时发现:1.原料储存、装卸及生产车间未进行全封闭。2.生产场地未做到整洁有序。随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跃军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冷环责改字〔2020〕47号),责令其:1.立即停止生产;2.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0年11月2日前全面整改到位。马坪农业开发区安监站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1.限该公司于31日前增设除尘风炮机、安装除尘喷雾头;2.限每日9时至17时开机,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0年10月31日,冷水滩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的噪声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将视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2、冷水滩区凤凰园陶源路德鸿小区旁星辰科技生物有限公司、恒惠饲料,烧锅炉(烧木板)灰尘大(受理编号D1YZ202000074)。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不属实。2020年10月28日,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陪同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实:该锅炉隶属于永州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冷水滩区高科园陶源路318号湖南星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内,是一台10吨的生物质锅炉,主要向湖南星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集中供气,年供气量约15000方,生产时间为24小时/天。永州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刘泽,起建于2018年2月,2018年6月开始投入生产,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该公司的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幕除尘、湿式静电除尘等方式,处理后通过约50米的烟囱向天空排放。该公司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于2018年8月31日在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取得了《关于永州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台10顿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评〔2017〕135号)。2018年9月,通过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且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10月28日,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锅炉燃料进料口库房内有一堆倾倒在地的生物质颗粒,进料带上也只有生物质颗粒,且在堆放燃料的仓库内看见大量包装的生物质颗粒,现场未发现该公司使用木板、药渣作为燃料。2020年10月30日,现场勘查了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的总经理吕丽华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该公司提供了2020年5月25日由湖南索奥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标准。湖南恒惠饲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已停产,锅炉已拆除。
3、冷水滩区紫霞路和万寿路交接处,春江小学围墙旁的万寿路建设工地上,石料破碎机加工破碎石头,造成灰尘大,噪音大,影响学生学习,居民生活(受理编号X1YZ202000006)。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属实。春江小学围墙旁的万寿路建设工地上施工方是永州市固华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段兴万,公司地址是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凤凰路839号。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开始试生产,私自在万寿路建设工地上碎石,碎石原料是宏远建筑建设公司挖出的万寿路土石方。通过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段兴万询问,若公司加工成的碎石可用于万寿路(春江小学旁)修路,中建五局三公司将会与该公司签订加工销售合同。10月29日,经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永州市固华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碎石生产场地大约3亩,有发电机组1台,破碎机1台,挖机1台,铲车1台,破碎机型号是1214锤破机,每小时产量约50吨。每天生产2-3个小时,8天时间生产了约1000吨产品,加工成的碎石还未对外销售。碎石场破碎机在碎石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粉尘,未安装降噪处理设施,只购置了一台喷雾机对生产时产生的粉尘进行降尘,原料和产品未覆盖。调查核实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永州市固华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万寿路春江小学旁碎石场)法人代表段兴万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冷环责改字[2020]4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搬离生产设备,对原料和产品进行覆盖。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碎石作业,将破碎机搬离。永州市固华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即停止了生产,于10月29日晚搬离了生产设备,并对生产场地上的原料和产品进行了覆盖。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4、冷水滩区颐园小区南门的原味粉馆、颐园烧烤店的油烟、噪音大(振动噪音),有异味。去年投诉到城管和环保部门处理(受理编号D1YZ202000076)。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属实。其中反映“原味粉馆、颐园烧烤店的油烟大、有异味”属实,“噪音大(振动噪音)”不属实。10月28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及梅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原味粉馆”实为永州市冷水滩区继文粉馆,经营者是刘继文,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颐园烧烤店”实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味佳美食店,经营者是向海勇,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2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2020年10月29日8时50分-9时05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2家餐饮店正常经营时的油烟净化器噪声进行了监测。10月30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冷环委监(字)[2020]第73号)结果显示:1号监测点为原味粉店后门,监测数据为47.2分贝;2号监测点为203室客厅阳台窗外1米,监测数据为48.5分贝;3号监测点为颐园烧烤店后门,监测数据为49.9分贝。3个监测点位噪声均不超标(国家标准(GB22337-2008)2类昼间室内:50分贝)。10月29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及梅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永州市冷水滩区继文粉馆和永州市冷水滩区味佳美食店的油烟净化器均未定时清洗,油烟净化效果不佳。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2家餐饮店经营者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其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做到稳定达标排放。10月30日,区城管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2家餐饮店对排放的油烟进行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区城管执法局将视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5、反映冷水滩区进贤路一巷光洋修配厂油漆没有经过任何环保设施处理,污染空气(受理编号D1YZ202000085)。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举报内容属实。冷水滩区进贤路一巷光洋修配厂名称是永州市永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9日,经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周进福,经营范围主要是汽车修理和汽车喷漆服务等。10月29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工作人员会同曲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永州市永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是文欣欣,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建有一烤漆房,投资约15万元,安装了光氧污染处理设施、二级过滤池等设施。喷漆作业产生的废气经抽风机抽取后进入管道,通过光氧吸收后,进入水中吸附再排入外环境。调查核实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永州市永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文欣欣制作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冷环责改字[2020]4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在2020年10月31日前拆除喷漆房及相关设施。文欣欣收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冷环责改字[2020]44号)后,立即停止了生产经营,烤漆房及相关设施已于2020年10月30日18时完成拆除。
永州市冷水滩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日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张南
编辑:周吉锋
二审:周婧兮
三审:黄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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