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专项举报的公告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周吉锋 2021-03-23 11:42:59
时刻新闻
—分享—

为集中整治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畅通广大群众的投诉渠道,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冷水滩区决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惠企政策落实不力。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等政策措施的宣传和执行不主动、不到位,导致减费减租降税等惠企政策知晓度不广、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没有建立企业互动机制,惠企政策“一站式变现”、企业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2重信守诺不力。对签订的合同、承诺的事项以资金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等为由不兑现的;非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不履行或者兑现招商引资承诺或者约定的。

3项目建设服务不力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上,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竣工联合验收制度、“拿地即开工”改革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没有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立窗口未进入政务中心;代办服务不到位,没有出台告知承诺制度,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打击“三强”“三堵”等违法行为不力,造成企业(项目)遭受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的。

4“放管服”改革效能低改革举措不落实,存在不按“四无一并联”“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等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对证明事项、审批条件应采用告知承诺制而不采用,将“一件事”拆分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一次性告知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的;“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不到位,造成企业设立登记时间长,“网上办”不到位的;“证照合一”改革落实不到位,没有统一核发“证照合一”《营业执照》的。

5政务服务不畅通。“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不够,造成网上办理率低,审批中产生黄牌、红牌的;行政审批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存在明进暗不进,搞“体外循环”,除政务中心场地原因,经催办仍不进驻政务中心窗口的;履行“三集中、三到位”不力的,部门所有行政审批权没有集中到审批股。

6、园区服务不到位。园区没有建立完善全程代办体制机制,没有设置代办服务中心和代办窗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不齐,园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不到位;没有明确专人负责,重点项目和规模企业“一对一”服务不到位。

7、企业帮扶解困不到位。对联系企业、各产业链新竣工投产及拟入统企业开展精准帮扶解难题不到位的;在“五个一”帮扶行动中,即“一个企业、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后盾单位,一名驻企联络员,一套帮扶方案”落实不到位的;没有设立企业困难和问题投诉热线的;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拖拉办理、消极应对,没有做到“能办的现场办,现场办不了的限时办,限时未办的督查办”。

8、行政执法监管不规范。在监管执法上存在随意执法、多头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不力;落实“三项制度”不到位,没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司法不公,案件执行不力,对企业财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司法联动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实施行政处罚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违规处罚等。

9、工作作风不实。服务企业、监管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重复检查、“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等问题;落实上级政策中存在的政绩观念偏差、工作作风不实,做表面文章、玩文字游戏,搞变通应付等问题;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的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利益至上,阳奉阴违、推诿扯皮、设置障碍等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行业协会、商会违反规定强制市场主体入会或者退会,向市场主体收费等问题。

二、受理渠道

1、电话举报冷水滩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46-8219197)、冷水滩区优化办(0746-8219628);

2、信箱举报:分别在冷水滩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冷水滩区行政中心北楼1205室,邮编425000) 、冷水滩区优化办(冷水滩区行政中心南楼321室)、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冷水滩区高科园区内)、冷水滩区政府行政大楼一楼大厅等办公场所设立举报信箱;

3、邮箱举报:lstyhb@163.com;

4、现场举报:冷水滩区优化办(区政府行政大楼南楼321室);

5、信件举报:收信单位:冷水滩区优化办;收信地址: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区政府行政大楼南楼321室。

三、受理时间

电话和现场举报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投诉材料要求。投诉举报人原则上应当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内容包括: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具体的问题、诉求和理由,必要的证据材料。实名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人姓名、详细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单位名义举报的需加盖公章。

2、不予受理范围。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诉求的;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涉法涉诉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和企业踊跃投诉举报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为我区营商环境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永州市冷水滩区机关效能建设和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周吉锋

二审:周婧兮

三审:王文峰

本文链接:https://www.lstxw.cn/content/2021/03/23/911673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冷水滩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