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3日讯 (通讯员 彭蓓蓓)4月8日下午,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在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中,以促进邻里和睦、和谐相处为出发点,采用“边调解边履行边促和”的方式,避免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达8年的矛盾,多次调解未果
被告陈某等人与原告王某房屋相邻而建,被告建房时造成原告房屋下水道堵塞,致使多年来原告家上厕所都极不方便。被告房屋建成后,因房屋挨着太近,原告家出现进出不方便、房屋采光受影响、房屋漏水等等问题。两人纠纷至2013年起至今,当地社区、司法所多次进行调解,但都没有实际性效果。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诉请被告恢复原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该案的承办法官系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蒋仲春,他收到案卷后,仔细翻阅了案卷,知悉两人矛盾由来已久,若轻易作出判决恐导致双方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况且此类纠纷如仅仅通过判决方式解决,社会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双方的矛盾并不能化解。
第一次来到现场,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两家房屋的情况,“面对面”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对立情绪严重,都不愿意让步,承办法官发现该案的难度比想象中更大。
厕所问题是重点问题
见双方积怨已久,“面对面”调解的效果不理想,结合上次现场勘查的情况,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听取原、被告的意见,从而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当前最需要解决的就是下水道堵塞的问题,下水管道不通,原告一家老小上厕所的现实难题就得不到解决。
“你先别着急,先解决上厕所这个最大的问题,其他问题再一个一个来解决。”承办法官蒋仲春再次来到房屋现场对原告说。承办法官让被告也来原告家里,说道“你看看他们家厕所,再想想你们自己家里,邻里而居、于情于理,你能不能置之不理?”被告沉默了一会,承办法官接着说道:“从法律角度说,你建房导致人家下水道堵塞,造成他人生活上极大不方便,你有责任、有义务将这个妨碍进行排除,如果当初发现问题时就及时进行处理,也不至于到现在需要将你家房屋地面挖开重新铺设管道,如果再拖下去,只会难度越来越大,损失越来越多。”承办法官多番沟通后,被告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同意先请人对原告家的下水道进行疏通和改造。
因案施策,纠纷终得化解
“蒋法官,下水道已经疏通了,他看了也验收了。”最大的问题解决,承办法官松了口气,再次调解气氛明显有了缓和,针对原告提出的进出问题,双方当事人对该问题看法不一,原告认为被告必须要将屋内院子全部垫高填平才能达到进出安全的标准,而被告认为仅需将屋内外连接部位平复整齐即可,见双方对此僵持不下,承办法官提出折中建议由被告出资,原告自行进行修复,这样便于一次性解决纠纷,也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又因认识不同造成新的矛盾,原、被告听了再三斟酌后,也都同意了该解决方案。针对原、被告合伙建房中约定其他有争议的事项,随着下水道的疏通、进出问题的解决,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都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协议达成的第二天,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针对协议中未履行到位的条款进行了当场兑现。蒋仲春法官说:“拿到邻里纠纷案件第一想法肯定是调解,能够边调解边履行,这要感谢原、被告对我的信任。”
来源:区法院
作者:彭蓓蓓
编辑:王洁
二审:周婧兮
三审:王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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