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8日讯(通讯员 周湘荣)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喜笑颜开。
据悉,2009年6月,周某与胡某签订了《售房合同》。合同约定,胡某将位于银象路的房屋以12万余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胡某为周某办理好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分户,费用由胡某负责,水电开户由被告负责办理,费用由周某负责,合同签订时,周某付购房押金10万元,余款在办好房产证、土地证时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时,周某给付胡某10万元,2010年胡某为周某办理好水电开户后,却迟迟未办理产权证书。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周某诉至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周湘荣法官接收案件后积极审查案件卷宗,将原、被告约至法院当面沟通、了解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是非明确,周法官遂对胡某阐明法理,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努力促成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胡某于2021年5月30日前为原告周某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承担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原告周某在收到不动产权证后十日内向被告胡某支付剩余房款,并在收到不动产权证后自愿承担1万元的税费。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诉前、诉中各个阶段,通过调解使当事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既为群众节省了财力和时间,又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成本,让司法服务更贴心,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周湘荣
编辑:屈文利
二审:周婧兮
三审:黄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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