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7日讯(通讯员 龙丹萍)近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缴纳罚款6万元。
据悉,被执行人因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水和生产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被执行人警告和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被执行人未在规定限期内缴纳罚扣款。2021年4月1日,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其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刘宏元经审查认为,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准予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行政裁定书下达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联系,进行沟通协调,耐心明理释法,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缴纳了罚款6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已采取整改、补救措施,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最大限度化解该类矛盾,督促被执行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助力冷水滩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龙丹萍
编辑:屈文利
二审:周婧兮
三审:黄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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