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1年10月24—27日在冷水滩城区召开,会期四天,如因特殊情况需改期举行的,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六、选举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七、选举永州市冷水滩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选举应由冷水滩区选举的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审议通过冷水滩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十二、其他。
来源:区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区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黄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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