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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报废营运车 驾考教练被依法查处

来源:冷水滩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颖 曹慧璎 编辑:屈文利 2021-11-08 18:04:3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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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8日讯(冷水滩分站记者 李颖 曹慧璎)作为传授学员驾驶技能的驾校教练,本应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然而,不到半个月,冷水滩交警又抓获了一起教练酒后驾车,驾驶的竟然还是报废的教练车。

11月4日,在永州大道与翠竹路交叉路口,冷水滩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非常破旧的教练车行驶在路上,考虑到安全问题,执勤交警前去检查,经核实,该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报废车辆,并且民警发现车中还散发着酒气,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检查过程中,驾驶人谎称打电话躲入一旁的绿化带中,意欲躲避检查,执勤交警立即将驾驶人王某控制并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酒精血液浓度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冷水滩交警大队政委卢兵华在采访中说道:“因为王某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所以我们对驾驶员王某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他将面临总计7000元罚款(其中驾驶营运报废车辆罚款2000元,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罚款5000元),拘留15天。扣留该报废车辆,A1A2驾照被依法吊销,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冷水滩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应及时报废,绝对不能驾驶报废车辆。”

来源:冷水滩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颖 曹慧璎

编辑:屈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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