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融媒6月8日讯 (通讯员 黄晓阳)为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加强法、检两院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与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规范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规范审判执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机制保障。
《意见》共二十六条,对工作原则、借调阅卷宗、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建立工作沟通联络长效机制等七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例如,《意见》第一条规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又尊重和支持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权。
第十五条规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长效联系制度,各确定固定监督联络员,负责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日常联系,互通信息,互相征求意见,及时沟通,取得共识,共同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协调配合。
第十八条规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就因区人民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检察建议裁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互相配合,妥善化解矛盾。
第二十二条规定,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对区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应积极协助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该《意见》的签订,建立健全了冷水滩区法、检两院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为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冷水滩区法、检两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司法共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冷水滩区检察院
作者:黄晓阳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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