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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工作要求

来源:冷水滩区禁燃办 作者: 编辑:屈文利 2026-02-13 1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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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燃放规定,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模范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带头严守规定,争做禁燃践行者。自觉遵守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规和政府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公务活动及任何禁放区域组织或参与燃放;遵守限放要求,不违规购买、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二、主动宣传引导,争做政策传播者。充分发挥岗位优势,通过工作对接、走访群众、线上分享等多种形式,向家人、亲友、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环境危害与禁燃政策要求,推动绿色过节理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责任担当,争做监督守护者。切实履行监管与监督职责,对身边违规燃放、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主动劝阻制止;对劝阻无效的,第一时间向公安、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协助做好执法查处工作。

四、引领文明风尚,争做新风倡导者。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逢节必燃”陈规陋习,在节庆、婚丧嫁娶等活动中,积极倡导使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装饰等安全环保替代方式,带动群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违反有关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冷水滩区禁燃办

作者: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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