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严重危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极大。对此类案件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绝不手软。熟人就是可信任之人?网友便是好朋友?“摸一下”就犯法吗?早恋不会引发犯罪?她同意的也算犯罪吗?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旨在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一起手执“利剑”,斩断“罪恶之手”,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案例一:熟人性侵犯罪
吕某某,男,55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某省某县人。2020年下半年,被害人刘某父母外出广东打工,因刘某需留在本地上学,父母将其托付给刘某的姑父吕某某。吕某某对被害人刘某具有照顾职责,利用刘某借住在其家中的优势地位,趁刘某放假回家又无其他人在家的时候,多次在家中浴室、客厅、刘某居住的房间等处,不顾刘某的反抗实施猥亵多达十余次,持续时间长达3年左右。初次发案时,被害人刘某12周岁。
吕某某因猥亵儿童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更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制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来源:综合最高人民法院等
来源:综合最高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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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李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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