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冷水滩区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正式启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严惩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释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强力信号。现将我区2023年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永州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案
2023年10月29日,冷水滩区教育局在开展2023年校外培训治理暨“监管护苗”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永州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招收学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冷水滩区教育局对其作出:1.责令停止办学;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永州市冷水滩区某艺术馆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案
2023年11月19日,冷水滩区教育局在开展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时,发现永州市冷水滩区某艺术馆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招收学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冷水滩区教育局对其作出:1.责令停止办学;2.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永州市冷水滩区某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案
2023年12月9日,冷水滩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某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违反培训时间规定,擅自在双休日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培训时间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冷水滩区教育局对其作出:1.责令退还学生家长课时费;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冷水滩区教育局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动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深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着力减轻我区中小学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我区校外培训行业。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校外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行业的良好生态。
我们诚邀家长朋友共同参与校外培训监督,如有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我们举报反馈。
方式一:欢迎通过“湖南省校外违规培训‘随手拍’”投诉举报平台(电脑端网址:ssp.hnedu.cn)。
方式二:欢迎通过拨打冷水滩区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反馈。
冷水滩区教育局办公室:0746—8219393;
冷水滩区教育局职成股:0746—8219929。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4日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作者: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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