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十字会决定在区域内招募组建长效、稳定、专业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志愿服务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自愿用自己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
2.身体心理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为宜,具有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常年在区内工作或生活的社会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4.积极响应号召,勇于担当作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好服从性和执行力,具备良好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活动实践能力,服从区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安排,有志愿服务时间。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队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具有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援,急救培训,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发动,社区服务,红十字精神宣传等专业特长能力,特别欢迎媒体人或有媒体、文艺、综合文字起草等从业经历、应急救援救护人员以及有医学、心理咨询等相关经历者或相关专业背景者加盟助力。
6.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团队形式参加志愿者服务。
二、享有权利
1.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相关活动。
2.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宣传资料等必要工作条件和保障。
3.每年度对在志愿者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激励、颁发荣誉证书等。
4.有自愿加入和退出志愿者组织的自由。
5.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三、应尽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2.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4.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服务证。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工作内容
我们诚邀您加入到我们红十字队伍中来,和我们并肩战斗,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服务、社会救助工作,参加红十字组织普及的自救互救、应急救援、健康关怀、人道救助及红十字精神和红十字运动传播,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及艾滋病知识等志愿服务工作;参与区红十字会在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工作领域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五、管理方式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表彰办法,区红十字会具体负责对红十字志愿者进行招募、管理、培训和使用;对志愿者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建立个人服务档案,并对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者进行宣传表彰。
六、招募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七、报名方法
凡有志于从事红十字人道工作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请微信搜索“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十字会”公众号——底部菜单“我要参与”——“红十字志愿者”填写报名表。经审核即可成为一名光荣的红十字志愿者,加入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
热忱欢迎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志愿服务行列,献出您的爱心,发挥个人所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汇聚人道力量、传递博爱真情,贡献一份力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46-8219280
报名地址:新府路冷水滩区红十字会办公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十字会
2024年2月29日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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