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辞免、增补政协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年1月11日政协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协商通过)
因工作需要和职务调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协商决定:
同意辞免(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煜文、文银玲(女)、付忠胜、刘卫、刘晓兰(女)、李翼、李时贵(女)、杨维维、张峰耀、欧阳仕、周志文(女)、周海波、胡礁、秦永福、黄城、董银水等16名同志政协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周辉同志因去世,其委员职务自然终止。
同意增补(以姓氏笔画为序)马一恒、王伟丰、邓晖、邓建军、李宗华、李瑛(女)、肖立元、陈忠杰、易倩茜(女)、周海军、胡蓉(女,壮族)、贺咏舟(女)、秦力群、徐小广、唐立、曹小玲(女)、盛斌、彭国善、蒋佩蓉(女)等19名同志为政协永州市冷水滩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来源:冷水滩区政协
作者: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李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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