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融媒3月17日讯(记者 陈彦希 王庚娣)自3月1日起,永州市冷水滩区全面实施新生育保险政策,提高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和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等规定,助力育龄职工家庭优生优育,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在冷水滩区妇幼保健院,怀孕7个月的余婷来到妇产科定期产检。医生向她详细介绍了新政策。“生育保险新政策出来后,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额度都有提高。”余婷说。
医生正向孕产妇及家属介绍生育保险新政策 。王庚娣 摄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后,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200元,因生育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住院起付标准,顺产的限额支付标准提高至4000元,难产(含剖宫产)提高至6000元;明确新生儿医疗费用政策,新生儿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加居民医保后按住院待遇政策支付,不得与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合并结算。
“生育保险新政策执行后,产前检查和生育费用报销比例都提高了,孕产妇检查意愿更强。”冷水滩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徐宁艳表示。
来源:冷水滩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彦希 王庚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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