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冷水滩交警大队以“零容忍”的态势,严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风险隐患。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醉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冷水滩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案例1:2025年1月29日22时20分左右,彭某某驾驶湘M1J**6小型普通客车在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帝王广场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冷水滩交警依法对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2:2025年1月29日22时57分左右,李某某驾驶鲁B91**X小型普通客车在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帝王广场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2025年2月17日20时17分左右,李某驾驶粤AL7**Z小型普通客车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邦世纪广场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案例4:2025年2月28日20时10分许,胡某某驾驶湘MHS**9小型普通客车在永州市冷水滩育才路帝王广场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冷水滩交警依法对胡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来源:冷水滩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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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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