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2020〕22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且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2、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与之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的。
二、补贴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以下简称:享受补贴对象),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享受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享受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具体补贴期限和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三、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开户许可证;
2、与享受补贴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毕业证书。
4、享受补贴对象2025年1-12月社保缴费凭证(以系统取数为准,需同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四、申报方式
相关资料提交至冷水滩区梧桐街道新府路95号,冷水滩区就业服务中心323室。
受理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冷水滩区就业服务中心 0746-8412841
冷水滩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冷水滩区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王洁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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