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融媒10月18日讯(通讯员 范雪芹)2023年9月25日13时20分,冷水滩区徐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赣CA***9重型半挂牵引车,途径永州市冷水滩区牛角坝镇中学前路段超车时,与前方伍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伍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当事人许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伍某某负次要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冷水滩交警
作者:范雪芹
编辑:王洁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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